养“小姐”花光钱 敲诈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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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26 新文化报 |
本报四平讯(记者 黄维冬松)“如果报案,后果自负……”四个月前,四平市人大代表曲某收到一封信,信里又是威胁又是恐吓,要求他给写信者汇去一定数额的钱财。 曲某报案后,四平警方立即展开调查。5月16日晚,在黑龙江省将嫌犯抓获。 2月4日,吉林某制药公司法人代表、四平市人大代表曲某意外地收到一封邮戳上显示寄自“梨树县石岭镇”的神秘信件。信中写道:“哥儿几个逃难路过贵地,向大哥借点钱花,如果报案,后果自负,汇款到辽源市,我们在辽源取。收款人:刘学海。”四平市公安局围绕敲诈信展开调查,专案组最终收集到刘学海的自然情况:该人家住河北省昌黎市,现年38岁,专案组人员立即秘密对其抓捕。5月16日20时,在黑龙江省一矿区出租房里,将准备逃跑的刘学海及其同伙抓获。 据刘学海交代,案发前,他曾在河北省昌黎市开了一家小饭店。2005年初,他在洗浴中心结识“小姐”田某,随后,两人开始同居。后来,因经营不善,刘学海把饭店卖掉,所得钱款被他们挥霍一空,二人骗取饭店房东和朋友部分现款出逃。 2005年2月4日,刘学海带着女友来到梨树县石岭镇哈福村,向在此居住的大舅哥借钱,遭到拒绝。后来,二人在村路上与村民闲聊,得知位于哈福村的吉林某制药有限公司效益很好,顿时产生了写恐吓信敲诈该公司法人代表的念头。2月4日晚,刘学海从大舅哥家取出油笔和纸,写下恐吓信。第二天,刘学海和女友到石岭镇邮政局将信寄出。 目前,刘学海因在河北省还犯下几起数额较大的盗窃案,已被河北省警方解回。(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