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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电网工业用电涨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32 乌鲁木齐晚报

  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乌鲁木齐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但居民、农业、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内。除乌鲁木齐电网外,新疆其他电网价格不在此次调价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决定适当调整乌鲁木齐电网内部分类别用电销售电价。其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每千瓦时提高2.2分钱,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等其他用电每千瓦时提高2.9分钱。

  据了解,乌鲁木齐电网内电采暖优惠电价调整为高峰电价0.521元/千瓦时;平段电价0.351元/千瓦时;低谷电价0.269元/千瓦时。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调整电价属于全国范围内调价行为。:(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李辉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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