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男子轮奸少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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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11名男孩在5个月内,将一名女孩轮奸数次,并两次导致这名女孩怀孕,这些男孩中最小的只有17岁。日前,此案在北京市丰台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这11名男子有期徒刑14年到1年半不等。据了解,这是北京市丰台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情节最为恶劣的强奸案。由于有被告人不服判决,此案已上诉到北京二中院。 这11名男子,最大的23岁,最小的只有17岁,还是个中学生。宣判后,一个孩子竟然指着法官威胁说:“我出来后一定找你算账。” 被告人刘某,今年21岁,他在2002年认识了比自己小2岁的女孩小孟,两人后来确立恋爱关系。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于是分手了。2003年,小孟在路上遇到了刘某和他的一些小哥们,刘某就说小孟曾经和他发生过关系,几个人就纠缠住了小孟说要小孟和他们出去玩玩。但被小孟拒绝,刘某于是和朋友冲上前抓住她的头发,连推带搡就把小孟推进了其中一个人李某的家里。然后,刘某和李某将小孟强奸,刘某的一个朋友还将小孟带回家里强奸。(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