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农民买假肥未索要发票质监局有钱赔不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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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56 乌鲁木齐晚报 |
2.5万元假化肥罚款6月2日上缴国库了,但是唐新生却高兴不起来。他说:“这些钱本来是用来赔偿农民的,可是由于农民拿不出购买化肥的发票或其它证明,结果我们一分钱也没赔出去。” 唐新生是喀什地区质监局法制科科长,他说的“假化肥”案发生在疏勒县库米西艾日克乡。该乡农民巴克阿吾东从喀什肥贩处买进120袋(6吨)磷酸铵。包装袋上写着:总养分不低于56%,产地是哈萨克斯坦,由兵团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公司总经销,商标也是“兵团农资”。然而经兵团农资喀什地区销售公司经理左保利指证,这批磷酸铵无论肥料或包装都和他们毫无关系。更严重的是,经喀什地区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这批化肥实际总养分只有26%。这批货被质监人员查获时,假化肥已经以每袋130元的价格卖给农民94袋了。 巴克阿吾东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至3倍罚款”的规定,被质监执法部门处以近2.5万元的罚款。按照规定,这笔罚款将用于向受损农民退赔。可是乡干部和质监人员没想到,尽管乡里的大喇叭叫了好几天,前来索赔的农民也不少,可是这些农民既没有购肥发票,也没有能证明自己“买了假肥”和“买了多少”的其它证据,质监人员不得不遗憾地拒绝了他们。6月初,质监人员只好带着这笔赔不出的钱回喀什“交差”。:(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朱希玲 (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