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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建水库,好事 未立项报批,违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1: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抗旱建水库,好事 未立项报批,违法(图)
村民违法兴建的水库。

  本报雷州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阿超摄影报道) 雷州半岛今年大旱,群众千方百计寻找水源,打井、封溪、建坝蓄水,雷州市纪家镇豪朗村的村民筹集资金兴建北坑小水库,本意是为了解决该村近3000亩农田灌溉用水,但由于未经论证、立项、报批就擅自动工兴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市、镇政府制止。

  村民自筹资金建水库抗旱

  雷州市纪家镇豪朗村委会的豪朗村有700多户、3000多人,有耕地近3000亩,只有一座中型水库曲溪水库。近年雷州市政府承担珠三角某市耕地垦复的异地开发任务,在本市罗灵洋搞土地开发亦要用曲溪水库的水灌溉;加上农民冬季种植北运瓜菜增加用水,仅靠曲溪水库已无法满足农民用水需要。

  据豪朗村干部称,2004年大旱,村民农作物失收达七成多,村民便于去年12月从徐闻县水利设计部门请来工程师勘察、设计,制订了建设小(二)型水库方案,需投资70多万元。资金全部由本村群众筹集。他们在没有经雷州市水利、国土、计划部门审核批准,就于今年3月27日正式动工了。

  政府职能部门:

  未经立项批准就动工违法

  雷州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称,豪朗村未经立项、报批,就擅自动工兴建北坑水库是违法的。该宗水库按小(二)型水库设计,库区内将有82亩农用地被淹没(其中部分为丢荒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库容量达10万立方米以上,其用地应视为建设用地,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办理农用地报批手续。经论证确实需要和可以建设水库并经立项批准,可以不用征地,但要办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手续,占用的耕地有条件开发的要开发补回,没有条件开发的要缴交耕地垦复费。

  雷州市水利局负责人指出,豪朗村在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立项报批就动工兴建是违法的。鉴于当前旱情严重,群众又投入了数十万元资金,为减少群众损失,水利局要求豪朗村迅速组织有关资料上报,水利局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如果可行,会尽快批复。

  市委领导:

  好事也要依法办

  雷州市委、市政府也十分关注豪朗村的北坑水库建设问题。市委主管农业的一位常委带领市国土、水利、信访、调处办等部门负责人,会同纪家镇领导在豪朗村委会召开干部、群众代表会,明确指出,该工程未经立项、报批就擅自动工是不合法的;建水库是好事,但好事也要依法办,水利部门要迅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如果有需要建水库且可行就按程序办理手续再动工。近日,该市领导又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再次到现场开会办公,要求尽快处理好这一问题。(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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