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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购房款被人挪用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2:4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立明通讯员古红盾

  宁波晚报讯“钱已经付了10万多元,房子却迟迟没给过户。房款居然被他们挪用了!”一名姓裴的消费者日前打电话到“12315”,反映他通过中介购房,结果房款被套牢的经历。

  今年5月初,裴先生在永丰西路一家名为“新家园”的房产中介处看房时,业务员向他介绍了高塘二村一套面积为47.35平方米的一楼住房,价格22.2万元。裴先生于当月7日与中介签下了一份合同,同时支付了2000元定金。同月12日,裴根据中介要求,把10万元钱交到了房产中介一名姓薛的业务员手中,当时裴与房产中介以及房东约定,几天内将房子过户,然后裴支付余款。

  然而,到了5月24日,裴先生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查询,却发现那套房子仍没有过户。他立即与房东联系,对方表示10万元钱仍没有到她手中。裴先生到房产中介处找到薛姓业务员,薛居然称那笔房款已被他挪作他用。不过,薛当时表示,为了不对购房双方造成损失,他可以保证在6月1日前办妥过户手续,否则他愿意向双方各赔偿5000元,同时承担房产新政实施而带来的新增税费。然而,6月3日,裴先生再次查询发现房子仍然没有过户,遂找到该房产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交涉。对方表示要再给他们宽限一段时间。

  昨天,记者与裴先生联系,得知房子仍然没有过户,裴先生也没能取回那10.2万元钱。

  据了解,海曙工商分局鼓楼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已与房产中介联系,要求对方前来接受调解。但该房产中介最终却没有来一个人。

  “12315”工作人员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中介买房结果房款被挪用、甚至血本无归的事件近年来已发生过多次。他提醒消费者,在目前仍未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经营户以及个人信用监督体系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把大额购房款交到别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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