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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3:58 信息时报

  被冒用人难道就这样委屈蒙冤么?并不是这样。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雄辉认为,被冒用姓名的人,其亲戚朋友和生活环境中的其他人很可能对其产生误解,而在精神上背负巨大压力。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被冒名坐牢者可以姓名权受到侵犯,其精神遭受损害为由,到法院起诉真正的罪犯,提起相应的民事赔偿,伸张自己的正当权益。(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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