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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地下大肆造假烟 判刑四年罚金3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4:11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倪斌鹭

  本报讯名为养猪场地下室,实际上却是犯罪团伙制假烟的窝点。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元。被告人葛某犯生产伪劣产品罪,判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被告人高某、葛某受人雇用,去年10月间进入张世都养猪场地下室的一个生产假烟的工厂,从事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的工作。

  去年11月16日中午,厦门市公安局集北派出所,会同厦门烟草专卖局打击了该假烟生产窝点,当场抓获正在制假的高某、葛某等人,并查获“峰”牌散装烟支6510条、滤嘴棒28000支、盘纸64盘、水松纸245盘、制假所用烟丝1320公斤及用于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的YJ14-23型卷烟接机两台,合计货值达人民币6664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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