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航空口岸进出境携物须书面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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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4:16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邱云峰 本报讯从今年7月1日起,旅客从各航空口岸进出境的将被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泉州海关方面表示,这将有助于进出境旅客了解海关相关规定,减少执法争议。 记者昨日从泉州海关获悉,泉州晋江机场自去年9月12日开通临时国际航班以来,进出境过程中违规案件时有发生,仅今年初以来泉州海关就在晋江机场查获携带超量货币进出境案件两起,且情节严重,查获其他违规案件十几起。申请书面申报制实行后,将有效预防监管时纠纷的发生。 中国海关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免除了大部分旅客书面申报义务,这样虽然方便了旅客进出境,但也导致旅客申报意识淡化,给海关监管增加难度。由于大部分旅客不需要书面申报,便不能充分了解海关相关规定,容易引起纠纷。 泉州海关提醒,7月以后从晋江机场进出境的旅客,要填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申请书面申报制实行后,将有效预防监管时纠纷的发生。 进出境旅客携带以下物品需要申报: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5000元的物品;非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在12度以上),超过400支的香烟,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超过2万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外币现钞;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