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与苏州全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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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5:25 扬子晚报 |
本报讯今天上午,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彩旗飘扬,南京大学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在这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今后双方将在多个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通过教育部批复的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也在上午揭牌。据介绍,根据协议,双方将专门成立全面合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全面合作中的相关事项。同时,双方将合作开展苏州区域发展战略及相关软科学研究。 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是唯一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直属异地办学机构。研究生院由苏州市人民政府和南京大学共同组成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王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