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被诉案追踪): 商务部复议决定终得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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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9:02 水母网 |
商务部复议决定3年后终得执行 北京商务局撤回627号批复 北京市商务局按照商务部(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于6月6日撤回了该局的627号批复。这意味着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在生效3年之后终于得到执行。 1994年,北京二商集团与香港嘉利来公司等三方共同开发建设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项目,成立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后由于亚洲爆发金融危机,合作公司陷入资金困境,1997年11月全面停工。 2001年9月27日,北京市商务局(原北京市外经委)作出627号批复,以香港嘉利来不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将合作各方变更为北京二商集团、北京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美邦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公司更名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香港嘉利来公司失去股东地位。 2002年7月2日,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作出外经贸法函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撤销北京市商务局627号批复。商务部认为,嘉利来公司存在部分出资币种不符的情况,属于“履约瑕疵”,而不是未履行出资义务。 后北京二商集团将商务部告上法庭,这就是著名的“商务部被诉案”。该案以二商集团撤诉结案。 业内人士注意到,北京市商务局对627号批复是“撤回”而不是“撤销”。有关行政法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撤销”是针对有违法事由的行政行为,而“撤回”意味着被撤行为没有违法事由。责编kal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