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被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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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20:1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看到同村村民被警察带走,“好心”的葛某“救”人心切,竟然聚众围堵警察。日前,砀山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葛某拘役三个月。 葛某为砀山县葛集镇农民。2004年9月28日晚,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某等人,在葛集镇街上抓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时被葛某撞见,葛某及种某(另处)立即煽动并纠集多人对执行公务的公安民警进行围堵、推搡,致使已被带到警车前的周某趁机逃脱,推搡中刑警张某的胳膊被人抓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