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检机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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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1:42 京华时报 |
作者: 新华社来源: 最高检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 据新华社消息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昨天表示,渎职侵权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一样,都是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共54个罪名,其中渎职侵权犯罪42个罪名。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看,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动辄造成人员伤亡几十人、上百人,很多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迫切需要”。这位负责人说:“从目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工作看,远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有不少新领域、新罪名没有触及,或者深入查办不够,致使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不够,检察机关在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方面一直比较薄弱,影响了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这其中,检察机关渎职侵权侦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名称不统一,力量配备弱化是直接的重要原因。渎职侵权检察机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正是要从组织机构上强化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