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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年检7月起停发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2:1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本月28日前未参加今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领取资格验证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将从7月起暂停发放,无故未办理验证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将不参加当年待遇调整。昨天,南京市劳动保障局提醒,目前尚未验证的人员尽快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就近的社区劳动保障站进行验证。

  据介绍,今年基本养老金和定期救济费验证工作从4月1日起已在南京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全面展开,凡参加南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04年底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定期救济费的供养直系亲属均需参加年检。

  居住在南京本市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公地点一般设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验证手续。居住在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供养直系亲属,可到居住地所在的区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验证手续。参加南京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仍在南京建设银行和邮局养老金发放网点办理验证手续。

  另外,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市民,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发现有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可以拨打8659084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据悉,截至6月7日,全市已办理验证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为307265人,占今年应验证人数的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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