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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四类地”违建达228栋41处违建7月底前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4: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福田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调查,该区“四类地”(危险边坡、国有预留地、待建地、街道两旁绿化用地)上共有违法建筑41处,228栋,建筑面积13.93万平方米,占地27.24万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将在今年7月底前拆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决定》,福田区查违办经过对这“四类地”的全面调查,查清了这些违法建筑的位置、建筑属性、违法单位、土地原有性质以及违法建筑的现状。这些违法建筑分布于该区8个街道办,其中以沙头、香蜜湖两街道办最多,昨天的会议确定了每处违法建筑的拆除时间和具体负责拆除的单位,责任到人,确保在7月底前予以拆除。

  记者从《福田区各街道办四类地上违法建筑统计表》上看到,这些违法建筑建设单位相当复杂,有私人,也有企业,其中有6处违建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有的达到6万平方米,用途也千差万别,有的占用绿化地做商铺,有的占用预留地做民办学校,有的占用待建地建汽车销售场等,建筑大多为砖混结构。由于情况十分复杂,负责拆除工作的各街道办及福田区查违办将严格依法办事,行动坚决,并将制订出周密的计划。福田区副区长张仁利要求,各街道办目前仍应在辖区内彻查,发现漏网的违法建筑要立即上报。

  记者了解到,福田区目前停建的城中村在建违法建筑83栋(原有118栋,其中渔农村的已拆除),由于采取守土有责的办法,派专人看守,目前没有一栋复工,控制较好。但沙头、福田、梅林等街道办所属部分厂房似有复工迹象。区有关负责人强调,按市有关政策,特区内经营性厂房目前仍不能复工建设,否则即属违法,将予以坚决拆除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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