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制度创新制高点——二谈在创新中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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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4:3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和“两会”的精神,必须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在解决社会经济运行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性障碍方面下功夫,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们要以制度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深圳经过高速发展期后,许多矛盾开始凸显,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特征更加突出,比如群体性事件增加,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很多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转型而产生的矛盾、问题,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同时一些新的问题还在不断显现,对此,我们必须不断地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创新体制、创新机制,使支撑社会的架构合理化,社会运转模式、方法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宏观上,要将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制度创新放在突出地位,进一步探索完善民意保障机制,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以制度创新来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加发达的政治文明。微观上,要高度注重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制度创新,比如对违法建筑和“城中村”改造、“净畅宁”工程、社会治安等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重要问题,要以长效机制来解决和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欠薪保障制度等,确立对困难群众的救济与援助以及关爱外来劳务工的制度措施,为经济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协调发展创造更适宜的环境。 我们要以制度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最佳效益。深圳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成就表明,如果没有当年的土地拍卖、劳动力市场、股票证券、国际招标等一系列制度性的深层创新,我们就无法获得保持长期高速发展所必需的前提、环境与内在动力。深圳未来的发展,同样要依靠制度创新来获得更大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我们要站在全球视野的高度,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积极创新和探索,比如,率先履行中国加入WTO的议定书,率先完善符合WTO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等等;我们要以制度创新来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坚决扫除一切有碍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优化政策环境、行政服务环境等城市经营环境,提高城市的吸引力;我们要以制度创新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空气、水污染的防护和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实现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把深圳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和创业的城市。 无特别之为,便无特区之位。深圳人要拿出更大的胆识和勇气,抢占制度创新制高点。 作者:本报评论员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