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教师讲师德承诺“十不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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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5:0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福州电 “不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读物,不搞有偿家教,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6月1日,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4565名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师德师风方面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 从去年11月开始,泉港区在教育系统中开展为期半年的“讲师德正校风、强素质树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改善师德校风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巩固和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泉港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推出了《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在教师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法制观念、行为规范五个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制定了《泉港区教师职业道德“十个不准”》,要求教师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处处为学生做表率等。师德承诺的执行情况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江宝章 陈金来)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09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