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严格监管招标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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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09:4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7月1日起,我省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造价监管力度,实施招标工程造价监督管理。 今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工程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中标价的所有成果文件;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合同价与中标价发生变化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依据材料;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应包括竣工结算价的成果文件,并及时备案。(来源: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