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禁煤矿企业超过生产能力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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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0: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徐海星)记者昨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今年已经明确表态,严禁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同时,对2004年实际产量已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经贸部门将采取措施予以限产。凡未按要求完成生产能力核定的矿井,不予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手续,并实行停产整顿。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煤矿企业管理将出现“新招数”,省经贸委透露,煤矿企业将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足额提取有关费用,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矿井技术改造投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有关专业人士透露,今后省里还将煤矿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作为发放有关煤矿证照的必备条件,强制执行。(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