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汤药费未果竟绑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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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0:5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毕征实习生苏蘅通讯员何倩丽)索要“汤药费”不成竟绑架勒索,昨天白云区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伟贤、陈建伟有期徒刑11年和8年。 陈伟贤今年27岁,是白云区钟落谭镇某村的农民。去年8月25日,陈伟贤在钟落谭镇良沙路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与一货车司机吴某发生争执,遂打电话纠合了同村的陈建伟及陈惠矿、陈建平、叶海星(此三人已分别被判刑)等同伙,携柴刀等工具来到事发地点,对前来协助处理问题的杨某和沈某进行殴打,之后更用摩托车挟持杨某至一山上,威迫他打电话要人交赎金3万元。 根据司机吴某的说法,所谓的“交通赔偿问题”实质上是陈伟贤和一同伴当晚在事发地点拦住了货车的去路,硬说吴某的车撞伤了他,要求赔偿3500元的“汤药费”。当时吴某无奈之下只得致电工厂的领导杨某、沈某等人出面解决。杨某让陈伟贤二人先去医院验伤,陈不同意,坚持要对方赔偿3500元才肯罢休。当晚,陈伟贤打电话招来6名男子,将吴、杨等人围住殴打,最后陈伟贤还用刀把已受轻伤的杨某挟持带走。当杨某的赎金到手后,陈伟贤拿走了其中1万元,余下的大家进行瓜分。(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