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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华社记者 王学江

  国家环保总局一位负责人日前表示,地方保护主义仍然令环保部门非常头疼,有些基层环保部门在上级督办、政府干预、群众上访三层压力中工作,举步维艰。有的环保局长甚至自己充当举报人写匿名信,向上级反映应该由他来管的这些事。

  按理说,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环保局长的法定职责,而环保局长向上级匿名举报,虽只是个别现象,却典型地反映了当前环保监管面临的体制性障碍。

  虽然环境保护早已列入基本国策,但在现行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中,环保还没有列为重要内容,加上一些地方政府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对污染项目擅自开绿灯。在有的地区,至今仍然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搞“挂牌保护”。

  更为突出的是,环境执法体制不顺。目前,基层环保局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其局长由本级政府任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当地方领导追求盲目发展时,如果环保局长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就容易得罪当地领导,就有可能丢“乌纱帽”,或者对其停拨经费,使环保部门无法运转。

  事实上,在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的处境确实十分尴尬:严重污染企业被树为经济发展的“功臣”,而环保局往往因认真执法而不受地方欢迎,有的甚至以“行风评议”的名义,将其判定为不合格,导致恪守职责的环保局长处处碰壁。无奈之下,一些基层环保局长只能服从地方的“大局”,无为而治,对地方领导俯首帖耳、唯命是从。有的环保局长不忍心看着环境继续污染下去,无奈之下只能写匿名信举报。

  要改变环保执法的这种尴尬局面,就必须痛下决心,理顺体制,拆除障碍。首先,应把环境保护状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促使地方党政领导真正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起责任,组织完成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任务。其次,坚持和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有条件的地方,环保部门可以探索实行垂直管理,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的依赖,让执法者“挺起腰杆说话”。

  当然,还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要和有关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移办、联合办案制度,着力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严重“护短”的地方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责任。只有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环境执法难题,构建起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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