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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道引起高度重视市长要求:严查破坏湿地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11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通化县兴林镇朝阳村现任村支书白某和前任村支书卢某为了种植还魂草,竟砍掉自然形成的湿地上的近万株树木,挖了100多条排水沟排放湿地蓄积的水源,约有13公顷的湿地惨遭破坏。目前,涉案的朝阳村现任村支书白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本报通化讯(记者 娄志广卢红)一部分被砍秃的林地里已经种植上还魂草,以前曾覆盖湿地的杂草都被锄掉,成垄的还魂草和几棵突兀的白桦成了湿地上仅有的植被……湿地遭受破坏,本报报道引起高度重视,通化市市长张勇要求严肃彻查此事。昨天,通化市林业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到湿地破坏现场进行办公。

  湿地被破坏引起市长关注

  围绕湿地有一条约2公里的砂石路。“首先,这条砂石路就对湿地造成了破坏,不要说湿地内又挖了那么多排水沟。当时某药业有关负责人曾找到过林业局,说要在这上面建水泥路、建桥、盖大楼,当时就因为这是块湿地,我们没有同意,而且当时我们就明确表示,如果要修建,在没有经过层层审批之前,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必须停止。没想到他们却一直在干。”在现场办公的通化市林业局一负责人说。

  “具体破坏到什么程度,暂时还显现不出来。”一工作人员说,该湿地位于哈尼河的上游,是主要的水源蓄地,是通化城区惟一的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水源。该工作人员表示,破坏湿地最深远的影响就是使哈尼河水量减少,造成用水紧张,甚至逐渐形成沙尘暴等一系列问题。目前,该事情已经引起市长张勇的高度重视,并在相关文件上表示,一定要严肃处理此事。

  镇政府负责人承认有责任

  兴林镇政府一负责人表示,在湿地破坏的事情上,镇政府负有责任。

  通化县委有关人员介绍,该县去年曾开展两次大规模湿地保护检查,在检查中他们发现了零星湿地遭到破坏的情况,一名乡长因参与破坏被免职。

  该工作人员说:“招商引资这个项目是好的,但以极少数人的利益与全市230万人口的广大利益去衡量,这个代价太大了!发展当地经济,但坚决不能破坏环境资源,断了子孙后代的路。”通化市林业局局长赵忠国说。

  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一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白某被取保候审,但检察机关还将针对破坏湿地展开深入调查,发现犯罪行为一律严惩不殆。

  湿地的管理缺少法律保护

  通化市林业局一负责人无奈地说,地方监管人员管理不善和缺乏保护湿地的法律依据是造成湿地破坏的主要原因。黑龙江省和辽宁省都已出台了《湿地保护法》,而作为湿地分布很多的吉林省却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管理者无法可依,致使一些人频钻法律空档。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协调环保部门对该湿地的破坏进行环境评估。“我们将尽快把情况向省里及国家作出汇报,并建议尽快制定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让我们的工作有法可依。”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透露。

  有关人员表示,将对主要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从目前的情况看,湿地还没有被破坏到无法恢复的程度,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恢复这片湿地,至少要恢复到原来的样子。”通化市林业局一位负责人说。(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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