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警腐败案续:原驾管处副处长终审被判10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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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11 新文化报 |
新闻回放:2005年2月24日,图们市人民法院一审原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处副处长王慧犯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王慧提出上诉。2005年4月21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慧上诉案进行审理。 本报延吉讯(记者李珉琦)6月3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慧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裁定为终审裁定。即对王慧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扣押在案的现金96万元,轿车1辆上缴国库,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