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7日7频道”被诉侵犯名誉权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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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14 新华网 |
北京电视台因“7日7频道”一期“‘窝夫小子’蛋糕被吃出石头”的节目,被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起诉侵犯名誉权。今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北京电视台一审胜诉。 北京电视台下属的知名栏目“7日7频道”于2005年4月19日播出的一期以《蛋糕里的石头》为题的节目,该节目报道了周先生的岳母在食用“窝夫小子”蛋糕时被里面的一颗石头硌到牙齿,因此与“窝夫小子”蛋糕的生产者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纠纷的事情。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认为该期节目严重失实。误导了观众,使广大消费者对原告及其经营的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侵犯了其名誉权,故起诉要求北京电视台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闻机构在传播新闻的活动中,既要考虑到有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又要起到舆论工具的作用。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被告所播出的节目并不存在严重失实的部分,也不存在侮辱性的内容。原告提供的部分网友在其公司网站上发表的言论亦不能充分证明被告所播出的节目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关于被告记者采取隐性采访方法获取视听资料的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并不存在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故被告的行为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故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作者:岳秀玲(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