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交委等部门向人大“讨要”监察条例执法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5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穗仁宣)从昨日开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始了为期三天的关于广州实施《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现在各公交站场乱摆卖严重及公交车站被破坏被盗情况日益加重等问题,市交委建议人大在条例中增加相应的规定及加重处罚。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在一些公交站场,如琶洲站双向、时代广场西、华师大南门站等候车亭存在着严重的被破坏和被盗现象,铝合金、有机玻璃、灯箱等时有被盗,有的甚至整个站亭被连根拔起。不少公交候车亭的“牛皮癣”也屡禁不止,为此市交委建议市人大在修改该条例时加重对上述两方面的处罚。该负责人还呼吁人大能在相关条例规定中增加不得在公交设施中乱摆卖的条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常敏在汇报中透露,去年全市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340宗,受伤队员达170多人次,因实施暴力抗法行为被拘留的违法人员达到39人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表示,各区城管队员平时虽各实行属地管理,但在必要时应由市里统一调配,互相协调解决相关的暴力事件。

  目前全市仅有城管队员2765人,却担负着11个部门15个方面106项城市管理执法任务。常敏透露,广州将适当增加执法队员的人员编制。

  据悉,市政府已向人大提出了修改条例的申请,并建议将其改名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该条例的修订已纳入今年人大的立法预备项目。

  (夏天/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