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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经济普查最高可罚五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1:5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福香 余亚莲)广州市在经济普查中立案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43宗,并对其中4宗给予罚款。按照相关规定,不配合经济普查最高可罚5万。前日下午,广州市统计局朱中华副局长向全市通报广州市上半年的经济普查情况。

  为配合开展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和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广州市各级统计执法部门从2004年底至2005年4月间,对广州市的11万家企事业单位、46万个体工商户开展了经济普查数据统计。

  据悉,2005年上半年广州市共立案查处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统计违法案件43宗(瞒报2宗,拒报41宗)。按照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罚款数额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个体工商户的罚款数额在1万元以下。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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