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规定省企业年内涨工资 最低4%最高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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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2:29 东方网 |
东方网6月8日消息:根据省政府批转的《江苏省200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对省属企业落实今年工资增长指导线做出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省属企业2005年度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省属企业2005年度工资增长预警线,是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省属企业2005年度工资增长的下限,是本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 对于企业增资的来源,实施意见明确,实行工效挂钩(包干)的企业,其来源是当年预计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历年结余;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则按照现工资列支渠道列支。同时,有支付能力的工效挂钩企业,当年执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增资中不超过基准线的部分,可核增工资总额的基数。 按照该实施意见,2005年省属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执行时间为今年全年,各企业具体执行时间可根据其支付能力自主确定。企业2005年执行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增资部分,可凭执行情况于12月31日前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追加工资总额计划。国内新闻推荐阅读图说文革>>>更多历史秘闻选稿:李宏洋来源:扬子晚报作者:许晓东 薛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