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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贩”将无罪释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2:33 兰州晨报

  10公斤毒品竟是假的 马进孝惊天假毒案“主角”被检察机关撤诉

  本报讯(记者廖明)6月8日,涉嫌运输10公斤毒品海洛因的马有奴四的命运有了新的变数———兰州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对马的起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

  这意味着马有奴四不日将重获自由。

  2004年4月,马有奴四与马进孝、马宏宝、马福祥、马国正同堂受审。庭审中,马有奴四说,因马进孝欠他的车钱,他是跟着马进孝取钱后马进孝托他往兰州带包谷的,没想到途中就被抓了。

  查获毒品后,2001年9月19日,兰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称:经化学分析,所送检材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2002年1月29日,甘肃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则称:送检的1号检材中,海洛因含量为1.48%;2号检材中海洛因含量为1.35%;3号检材中未检出海洛因成分。案件回放 马有奴四靠“摩的”载客维持生计,自2001年9月18日起一直在押。

  2001年9月15日,马进孝以给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破毒品案为名,伙同马宏宝在东乡县达板乡用扑热息痛药片加工成10公斤假毒品海洛因。

  9月18日,马宏宝按马进孝的安排,先骑摩托车前往临洮县沙楞木材厂附近“望风”,在确认无“异常”的情况下,由马进孝前妻将混装的10公斤“毒品”运到沙楞木材厂附近交给马宏宝。马宏宝又将编织袋转交给马进孝。马进孝则让马有奴四将编织袋带往兰州,马有奴四在途中被警察截获,警方从编织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0001克。

  文/图本报记者廖明(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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