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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选派两名干部援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3: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分别任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本报讯 (记者 陈心华 )我市将选派两名干部于7月底赴新疆昌吉州挂职。

  这两名援疆干部将分别任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委副书记、阜康市副市长,在新疆工作时间3年(今年7月至2008年7月)。

  此外,全省需选派第三批援疆干部领队1名,在全省范围内自愿报名。援疆干部领队人选须为现任副厅级干部,熟悉经济、招商引资或社会口工作,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昌吉州阜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人选须现任副处级干部,从事或分管经济工作两年以上,熟悉招商引资、第三产业工作或旅游、市政建设工作,一般应有镇(街)副职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援疆干部派出前,将由省财政发给一次性御寒和困难补助2000元,选派单位为援疆干部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各项福利待遇;省财政发给每人每月500元的固定生活补助。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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