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数次强奸美少女又非法拘禁61小时 色魔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4:50 中国新闻网

  柳州一男子在与朋友喝酒时,结识一漂亮少女,邪念顿生,强行将该少女带至出租房内施行不轨,并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61个小时。近日,柳州市柳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

  谭某今年24岁,家住柳北区胜利路55号,无职业。2004年10月29日晚上10时许,谭某与朋友“阿三”、“阿星”等人到跃进路一家卡拉OK厅喝酒、唱歌。席间,有朋友叫来了少女阿琳一起玩耍。谭某看到阿琳年轻美貌,不由得动了邪念。于是,趁朋友不备,谭将阿琳拉到另外一个包厢,用啤酒淋到其身上并以言语相威胁。次日凌晨0时许,谭又强行将阿琳推上了出租车,将被害人带至其租住的房间,对阿琳实施了奸淫。当天晚上11时许,谭某再次在同一地点对阿琳进行摧残。

  对阿琳两次施暴后,谭某觉得有些害怕,担心对方报警。于是,从10月30日凌晨0时至11月1日中午1时这一段时间内,谭伙同“阿三”等人先将阿琳控制在谭的出租房内,后又挟持至双冲桥边的一个小房子里,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并多次采用殴打、拍照、言语恐吓等手段,威胁阿琳不要报警。

  11月1日中午,在得到阿琳的保证后,谭某将其释放。随后,家人陪同阿琳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4天后,在阿琳的协助和指认下,公安机关将谭抓获归案。

  (来源:南国今报;作者:杨建林、朱晓刚)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端 午 节
快乐端午精彩图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