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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被利益曲解的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7:17 青年时讯

  目前公用车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出发点,是把公用车这份国家资产作为一种福利瓜分,所以出现了永远难以分匀的难题。由于把公用车作为福利分配,所以就出现了公用车改革的难题:按行政福利的分配方法,行政职务高的补贴高,职务低的补贴就低。我们知道,局长并不需要每天在外面跑,而普通公务员有的工作却需要每天在外跑腿。这样,局长的车补变成了工资或福利,小公务员的车补还不够,可能要拿工资去补车。这当然不公平。所以,很多普通公务员不会支持这样的改革。这样也与配备公务用车的性质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要取消公用车将现有待遇变现,它又是在一个违规基础上的“改革”,这种改革本身就缺少正当性。按国家有关规定,正部长级可配专用公用车,其他职务只是派用公用车。可是,时下不仅很多地方的局长级、甚至处长级、科长级都配有专车,而且把公用车几乎变成了私车。公用车改革应按国家法规规定为基础,不能以承认这些违规的待遇为基础。如果改革从现状出发,承认他们对公用车的不当占有,在这个基础上估价发给交通补助,这样做一是没有合法性,二是改革成本太高。

  现在,各种车改方案指导思想的错误,就是想通过车改变相增加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有的现有所谓成功的改革,也是算这样一笔账:现有多少车,养车花多少钱,车改后拿出多少补给公务员,还省了多少钱。这样一个机关原来非法配车越多,他们越可以多发给公务员车补,或者他们的改革成果越大。

  所谓车改不首先清理非法配车,而是采取“哭得响的孩子有奶吃”的政策。在房子被福利分掉后,车子成了一些人眼中的最后一块奶酪,而把它私利化。这种本来是由他们自我膨胀起来的利益对内不可能分得匀,对百姓和法律来说则完全没有合法性。

  如果按照分福利的车改办法,钱分到个人了,公务员办事恐怕更没有积极性了,看来车改并没有太多考虑如何保证公务仍有效运作的结果,这就会使车改的目的和效果相背离。

  改革不是要把卖掉车的钱分给公务员,因为车本来就是不合法配备的,而且这样来分是永远分不匀的。所以我认为,改革公用车最简单、最合理、最省钱的办法就是公务用出租车。给每个公务员发交通补助是不可能公平的、且没有合法性依据,而且会影响许多普通办事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摘编自《新京报》6月5日 蔡定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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