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关心最高边际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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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17:17 青年时讯 |
起征点一直是关于个税改革焦点,但对于真正高收入人群来说,起征点并不是问题,而最高边际税率能否降低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在国外工作了10几年以后,郝强还是决定回国发展,他现在是某跨国公司的中国区经理,年薪60万人民币。郝强说:“这个薪金我是满意的,虽然国外可能还多一些,但是高昂的生活成本算下来,还是觉得国内生活既方便又便宜。” 说到这次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变化,郝强很漠然,他始终关心的还是最高边际税率什么时候才能降下来。 目前,中国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为45%,即月收入费用扣除后的余额超过10万元,就要按4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苏姗小姐来自加拿大,在北京某家公关公司供职的她被总公司从香港派到北京工作,苏姗税前收入50万元,如果同样的年薪,她在香港将要缴纳个税2.5万元,而在内地缴纳个税额却要接近10万元。苏姗很不理解,她说:我注意到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偶然所得的税率仅为20%,而薪资所得的税率却可高达45%,我认为对于勤劳所得要征收如此高的税,不利于鼓励纳税人勤劳致富。 另外,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在800元的起征点上,附加减除3200元。 苏姗说:“看上去我在起征点上获得了利益,事实上我承受税负往往比原来更重。” 事实上,降低税率已经成了国外发达国家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方向,在边际税率较高的德法等国都降低了最高边际率,2000年德国财政部公布的税制改革方案,将最高边际税率由2000年的51%降至2001年的48.5%。目前各国中央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多在30%至40%之间,如美国为38.1%,英国、匈牙利、埃及、墨西哥为40%,日本、泰国为37%,韩国为36%,印尼、阿根廷为35%,印度为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