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爆炸装置敲诈“北国商城”案昨日终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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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02:19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梁连山)昨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发生的敲诈北国商城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犯罪人段军剑量刑过重的上诉请求,段军剑领刑五年。 去年12月27日至28日,段军剑在家自制了爆炸装置,并做了引信引爆试验。今年元旦,他又骑自行车去北国商城踩点。随后,多次拨打IC电话,以爆炸威胁北国商城,索要20万元人民币。1月3日下午,在鹿泉市城区工会俱乐部,当段军剑再次与北国商城电话联系时,公安机关将其当场抓获。 今年5月8日,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曾经以敲诈勒索财物,数额巨大为由,做出段军剑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但段军剑以犯罪未遂,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昨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主办法官介绍说,近年来,为了维持省会稳定,政法部门历来把爆炸、绑架、敲诈、抢劫、强奸、杀人、放火、投毒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与侵犯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的犯罪作为“严打”重点。对敲诈勒索罪,刑法规定对情节严重者量刑为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段军剑向北国商城索要现金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更何况为了达到敲诈目的,他还专门制作了爆炸装置,自然属于从重处罚的行为。但是法院考虑到他敲诈勒索未遂,判处他五年有期徒刑已是从轻考虑,量刑适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