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昨天首次过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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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0: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撰文/本报记者 王飞 陈久霖昨天首次在新加坡高等法庭过堂,他被指控制造假信息、欺骗、不诚实的执行职务等总计15项罪名。随后,陈久霖由于无法交纳200万元(注:指新加坡元,全文同)保释金,仍然被关押。 中航油内部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昨天与陈久霖一起过堂的有4个人,分别是中航油集团总经理荚长斌、中航油非执行董事李永吉和顾炎飞、中航油财务部主任林中山。 法庭此次审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最终采取哪种法律来审判陈久霖”。 陈久霖昨天在法庭上总共面临15项罪状,其中10项是制造假信息罪,其余5项则分别是欺骗、以假当真使用同意书、不诚实的执行职务以及在明知公司蒙受亏损的情况下促成配售公司股票、没据实向股票交易所和公司董事局汇报。 审讯后获准取保候审 而荚长斌、李永吉、顾炎飞则被指控触犯新加坡公司法(未向董事会披露期权交易的MTM损失)、触犯新加坡证券期货法第331条(未向新加坡交易所汇报期权交易的损失)等。此外,荚长斌还被指控参与了内幕交易,正是这个内幕交易导致中航油集团在明知中航油亏损的情况下还在2004年10月20日抛售了15%的中航油股权。林中山也被指控犯有5项罪名。 据介绍,他们五人在面控后都获准取保候审,但除了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对保释金不表异议之外,陈久霖与林中山都通过律师表示无法筹到保金,要求减少保释金,不过法庭维持原有的决定。 除了陈久霖的200万元保释金外,其他四个被告的保释金分别是:林中山与荚长斌各25万元,顾炎飞和李永吉各12万元。法庭同时下令,被告等人在候审的时候必须交出护照,而且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早上10时都得向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报到。 被控10次提供虚假信息 根据控诉书,陈久霖在去年11月12日,把一份假的协议书提供给林中山。那份协议书是由他与荚长斌分别代表中国航油与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签署的。 控状也指陈久霖从去年8月至11月12日,10次提供虚假的信息,包括在受访时及发布中航油的财务报告与文告时,隐瞒中航油蒙受巨额亏损的实情;而在去年10月,他还欺骗Deutsche银行称中航油将利用配售股票所得购买船只投资,而且没有任何不利于中航油发展的事件,并且在明知公司蒙受至少1.8亿美元亏损的情况下促成有关配售协议。 另据了解,陈久霖与林中山的案件将在17日作审前会议,而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三人的案件在23日作审前会议。 淡马锡对注资 没有明确态度 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大卫向本报记者透露,前天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中航油债务重组方案,意味着中航油已度过“鬼门关”,但中航油还要面对今年9月份或10月份举行的股东大会,届时将对债务重组方案进行表决。 他还表示,审判陈久霖对中航油重组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目前摆在中航油面前的最大难题是首笔需要支付债权人的1.3亿美元如何筹集。根据中航油的债务重组计划,这1.3亿美元将来自“中航油集团和新的战略投资者。” 云大卫昨天告诉本报记者,淡马锡目前对注资一事还没有明确的态度,但“新的战略投资者”截至目前仍然是指淡马锡,当记者问及如果淡马锡不予注资的时候,云大卫未作任何表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