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检验检疫局多次查获不合格含木圣诞饰品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0:5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汕卫检)近日,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工作人员分别对汕头两家公司出口到美国和巴西的3批、共7个40尺集装箱、货值达90305美元的圣诞饰品进行抽查时发现,3批圣诞饰品中部分含有木质材料。该处工作人员及时对货主的瞒报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取证后移交相关处室处理。 自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出口工艺品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警示通报”以来,汕头局加大对申报出口《目录》外圣诞饰品和工艺品的监管力度,5月份共报检出口《目录》外圣诞饰品14批次,抽查7批次,其中查获含有木质材料的共3批次,不合格检出率高达42.9%,明显高于其它出口商品。 由于美国在我国出口的人造圣诞树(主干为树木,其它部分为塑料制品)等工艺品中检出杉棕天牛等有害生物,并决定于2005年4月1日起暂停进口我国人造圣诞树等含有大于1厘米带皮树木、树枝的工艺品。加拿大、澳大利亚也因在我国出口的圣诞树、柳篮制品(含有木质材料)中发现活虫,对我国出口含木质材料的工艺品表示关注。目前,出口圣诞饰品在监管目录中有两个H.S编码,其中含动植物性材料的圣诞用品编码为95051000.10,属《目录》内商品,即属于法检范围。而其他圣诞节用品的编码为95051000.90,属于《目录》外商品,故个别货主或疏忽或故意在申报时对商品是否含有动植物性材料存在瞒报漏报行为,给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将国家的有关规定、警示通报对进出口企业进行宣传,使企业及时了解相关出口信息,避免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可能遭遇到的扣留、销毁、退回或罚款等风险。同时把这类出口商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检验检疫查验的力度,避免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