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7月起也要验尾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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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05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曾昀)昨天,国家环保局发布公告,批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两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据悉,自今年7月1日和明年1月1日起,农用运输车在行驶噪声和尾气排放方面将实施新标准。 据介绍,三轮汽车即三轮农用运输车,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每小时50公里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即四轮农用运输车,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每小时70公里的,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新标准对于农用运输车尾气排放物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均规定了I、II阶段的限值,对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据了解,在执行日期之后一年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或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必须达到排放限值要求。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