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经营果子狸最少奖两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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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3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裴静怡)昨天,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打击非法出售、收购、宰杀、运输、加工、储存、携带、驯养繁殖和猎捕果子狸、獾、貉等与传染病有关的高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举报果子狸等高危野生动物违法案件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于7月10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举报人提供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实、证据等有关线索,经过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根据举报查处的案件,有罚没收入的,举报奖励金按照该案罚没收入总额的5%提取,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无罚没收入的,按每宗查获的果子狸等高危野生动物的数量计算,查获1~5只奖励200元,查获6只以上奖励300元。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83378093、83377609、83368523。(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