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卖“添加剂燃油”属强制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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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42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卢晓曌 通讯员高诒茜)针对时报《规定降一角为何仅降六分》报道反映某些加油站添加清净剂出售燃油的做法(详见时报5月25日A04版),广东省物价局昨日下发《关于规范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自今日起加油站在提供添加清净剂燃油每升加价0.04元出售的同时,也要提供未添加清净剂的燃油,并在加油前告知消费者让其自行选择,否则就属于强制消费。 添加剂燃油加价惹争议 据记者了解,今年初,为减少机动车有害气体排放,节约能源,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广东省先后在深圳市辖区内和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系统内的加油站对车用燃油添加清净剂并每升加价0.04元销售。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系统内的加油站从4月中旬陆续销售添加了清净剂的车用燃油,在社会上引起一些反响,认为一是中石化系统内加油站如果只销售添加清净剂的汽油、柴油,则形成变相强制消费;二是中石油、合资、社会加油站可否对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也加价销售。 两种燃油应同时提供 省物价局在通知中规定,省内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的地方外,各加油站推广销售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应遵循用户自愿原则,在保证同标号汽、柴油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对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可在国家规定的汽、柴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升加价0.04元销售。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华南销售分公司应社会加油站的要求配送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时,补偿清净剂成本的结算价格由双方在每升不超过0.04元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另据规定,销售添加清净剂的车用燃油的加油站,应事先将“加剂加价”事宜告知用户,供用户选择。同时在方便用户阅读的醒目位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将汽、柴油价格与清净剂价格分别标识,予以公示。消费者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加油站称执行有难度 但记者走访广州中石化系统各大加油站发现,很少有油站能在出售添加清净剂汽油的也提供未添加清净剂的汽油。记者昨日在位于珠江新城的中石化冠德加油站看到,该油站仍只提供添加了清净剂的汽油加价0.04元/升出售。加油站负责人表示,油站从油库批发各标号汽油和柴油时就已经添加了清净剂,由于清净剂和燃油必须根据一定技术比例进行添加,油站无法擅自改动。 中石化冠德油站领管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中石化已经自4月上旬起就已经在车用燃油中统一添加清净剂,作为下属的分销环节是没办法进行改变的。从技术上讲,要加油站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并不是不可能,但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有关消防规定,市区内的加油站储值能力限制在4个罐内,每罐30立方米。每个加油站销售的燃油品种一般有0号柴油、90号、93号、97号汽油,一个油罐一种标号。而添加清净剂和未添加清净剂的油品是不能混装销售的,因此要为消费者同时提供一个标号的两种油品,就将超出消防部门对加油站储值能力的规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