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向大处方“开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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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43 乌鲁木齐晚报 |
6月8日,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在全疆各医院中率先向大处方“开刀”,规定一张处方上的药费不得超过100元。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6月8日出台《处方管理补充规定》要求:一张处方上不得超过5种药品;一张处方上的药品不得超过100元;一张处方开出的药量不得超过3天的量。 为防止医生分解处方,该院还规定一种疾病只能开一张处方,不得分解处方。对凡超过100元的处方,必须由科主任审批。对违反规定的医生,将按药品的全额价向患者进行赔偿,并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聂斐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