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整治出租屋“钉子户” 不缴税被限制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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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43 乌鲁木齐晚报 |
从本月起,对于拒不登记、拒不缴纳出租屋税费的出租屋将被限制出租。记者9日从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出租屋管理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将重点整治这些钉子户。 乌鲁木齐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自去年年底正式启动至今,已正式进入出租屋税费的收缴阶段,目前全市10余万出租屋中,70%以上的屋主都能主动配合政府的登记及税费的收缴。但仍有20%左右的屋主故意拖延、逃避出租屋的登记及税费缴纳。 乌鲁木齐市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从本月开始将对此集中整治,对于限期内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10类不允许出租的房屋限制其出租权,对于拒不交纳税费的,税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每年刑事案件中有80%以上都发生在出租屋内,自去年底开展此项工作以来,今年1至4月我市刑事案件下降2.3%,这与政府对出租屋实施的有效管理是分不开的。:(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王琴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