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就肖像侵权案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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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3:15 兰州晨报 |
本报综合消息刘翔肖像侵权案在一审败诉后,9日上午,刘翔的代理律师按照法律规定的上诉时间,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海淀区法院依法办理了所有相关手续。 刘翔一审败诉后,田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此非常遗憾和意外,对于刘翔的这次上诉,他们的态度是坚决支持运动员依法上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这次上诉充满信心。而刘翔的律师郑英华表示,在分析了一审败诉的原因后,对于此次申诉他们很有信心,而且此案的相关证据也非常充足。 2004年10月21日,京城某知名报纸及其网站经营者、商标持有人,还有中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刘翔同意使用其跨栏冲刺镜头,因而被刘翔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25万元。尽管此案已于2004年11月21日在海滨区法院立案受理,并在2005年5月25日下午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且以刘翔败诉告终。 但刘翔依然坚持将这个官司打下去,因为他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为自己讨回一个运动员的公道。 刘翔表示,他虽然目前正在美国纽约训练,但此次上诉不会影响到他的训练以及其他方面。(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