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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公证”还是公证将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3:27 金羊网-新快报

  青山

  广州市民陈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怪事。其前夫去年8月因病去世,留下一处房产由前夫的父亲和儿子共同继承。但今年4月份,陈女士去查询房产时,惊奇发现“前夫”竟于今年1月份到市公证机关办了“出售房屋委托书”公证,委托某家房产公司将房产转卖给了别人。

  (据6月9日《信息时报》)

  陈女士请律师调查取证的结果是,该委托书上确有前夫刘某的签名,广州市公证处某公证员于1月14日对该份委托书进行了公证。对此,广州市公证处法律顾问欧律师介绍,当时确实是“亡者”本人来委托的,并出示了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而且都是原件。

  人已经死去半年,这是事实;人死后不能复生,这也是真理;公证处所言,仿佛也是真事,可竟是如此矛盾,里面肯定有“鬼”。据悉,广州市公证处收到陈女士代理儿子进行的行政起诉状后,下发了“撤销决定书”,因该份公证的委托书是他人冒死者之名签署。看来,问题在活人身上,在公证身上,当时所做的公证,至少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公证”是公正,是正直,是铁证,是信赖。公证处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是公权力的象征。然而,从去年的“西安宝马彩票案”,到“性爱公证”、“处女公证”、“嫖娼公证”再到如今的“死人公证”,为什么荒谬的公证和公证的丑闻接连不断,甚至充当起了违法行为的“保护伞”?这是制度上的问题,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是腐败的问题?作为社会诚信与社会公正的维护者,其良知一次次受到拷问,其公信力一次次受到挑战,公证究竟怎么了?

  接连不断的荒唐离奇的公证事件,暴露了公证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公证业名分不清的问题,公证业竞争不充分、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还有公证人员道德品质、业务素质等参差不齐的问题。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否则积重难返,公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有可能随着越来越多的“死人公证”而死去。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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