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的理想和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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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3:28 金羊网-新快报 |
新闻评析-点背后的穴 石敬涛 近日,广州首个合作建房群体“面世”。据发起人介绍,只要参加合作建房的人数达到300人,广州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就可以启动,而据上月 17日开通的,该群体组建的“广州合作建房网”数据显示,截至6月8日,该网站的注册会员为138人。 (6月8日《新快报》) 应该说广州的个人合作建房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因为首举义旗的北京的于凌罡,2004年下半年以来,“个人合作建房”这个名词,已经变得越来越广为人知。在北京、重庆等城市,从这个名词衍生出来的各种模式先后诞生。现在甚至到了发起人振臂一呼,很快就应者云集的地步了。 但是,作为一个与虚高房价做“斗争”的一种方式,个人合作建房要想从理想走向现实,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首先,就是一个资格问题。如果注册一个开发公司,那么合作建房的性质就很可能会发生改变。如果解决不了资质问题,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土地、资金,一切的一切,都会成为不可逾越的难题。 其次,谁来做这个合作建房的“头”。在开始阶段,一人振臂一呼,可能就会应者云集。但是,毕竟建一片住宅是千头万绪的事情。随着事情的进一步走向实质,一旦接触到钱的问题,往往各种信任危机、规则危机就会随之而来。首举义旗的于凌罡,到后来不再高喊自己拿地自己开发,而开始主动与开发商接洽,最后又和开发商绑在一起,不是被大家认为被房地产商“招安”了吗? 再次,就像有关专家评论说,个人虽然获得了买地建房等权利,但与这种权利相配套的各种制度和规则还没有健全,社会为这种权利服务的机构也不完善,所以,走在最前面的合作建房者,其艰难是可想而知的。 但毕竟,个人合作建房模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给了普通老百姓一定的话语权。虽然在强势的地产商面前,这些合作者还是处于绝对的劣势,但是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