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应属于福利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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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4:0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北大教授夏学銮说: 本报讯 (记者 汪权)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夏学銮在对话中说,住宅应该属于福利的范畴。 他说,政府利用市场机制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向没有错。但政府不能因此而撒手不管,而是要通过政策,甚至要通过投入资金,给企业、其他的非营利组织结成伙伴的关系,治理问题,而不是让房地产按照盈利的方向自发发展。 夏学銮说,目前提倡的新都市主义,实质就是向社区建设的回归,多突出人的地位、尊严和价值。如果人跟住宅相比,显得非常渺小,无助,就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房子盖得很高,可人却越来越小了。”夏学銮认为,社区和谐是人居和谐的基础。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