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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集体资产流失 记者调查采访被非法扣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6:17 水母网

  编者按:在实践“三个代表”、开展“保先”教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陕西省神木县竟然发生了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并侵害群众根本利益和殴打、拘禁村民的恶性事件!我们不禁要问:神木县和它的职能部门究竟想要干什么?

  当记者据此进行采访调查时,神木县委宣传部的部长不仅不给予应有的支持和配合,反而蛮不讲理地指使有关部门拘禁记者。

  2004年末至今,本刊多次接到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李家沟村委会关于该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举报材料。4月28日,又有该县其它乡镇的多位村民给本刊打来热线电话,称神木县最近又发生了警察殴打、拘禁村民的事件。经社委会研究,决定派本刊记者肖松和于民赶赴神木县,调查采访事件的真相。

  警察殴打拘禁村民引发严重后果

  4月29日,记者一行抵达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政治处的一位副主任告诉记者:当时经办此案的审判员现正在带职进修。据了解,关于李家沟村大贝峁煤矿“产权纠纷”的榆民三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中院内部一直也有争议。现在,立案庭正对此案进行审查。

  据李家沟村委会发给本刊的材料显示:我村于1988年在大贝峁开了一个村办煤矿,名称为永兴乡李家沟村大贝峁煤矿。企业性质为村办集体,并办理了矿产、煤炭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合法手续。煤矿当时承包给本村村民杨××,承包期十五年(即从1988年起至2003年9月30日止)。后杨××又将煤矿转包给本村另一户姓杨的村民,但期限未满,该村民中途病故,王×、王××父子未经煤矿主权人(应为产权人)李家沟村委会的同意,擅自将煤矿与外村的一家无任何证照的“××煤矿”合并。合并后,××煤矿未征得李家沟村委会的同意,将该村煤矿的主井口私自炸毁,并将煤矿井口移至邻近××村。并进行掠夺性的开采生产。由于大贝峁煤矿的所有权属于李家沟村委会,根据双方签署的《煤矿开采合同》,李家沟村委会应于2003年10月1日,恢复对大贝峁煤矿行使权力。而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凭一纸私人矿主之间擅自签的《协议书》,就强行判决让私人矿主继续经营至2013年。

  在一份以李家沟村委会、李家沟全体村民的名义写的材料中,这样写道:“村民无数次的奔波、呐喊无济于事。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村委派村民代表去全国人大、省人大反映情况,但仍没有明确的答复,只是逐级批复到榆林市人大。我们依据全国人大、省人大介绍信,向榆林市人大反映:督促市中级法院尽快纠正错误的、侵犯李家沟产权的63号《民事判决书》,同时维护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但其结果,只是批转至县人大、市中级法院。为此,村民只好自发组织阻挡‘黑矿主’王××的非法经营和侵占。2005年4月25日,由县公安局局长亲自挂帅,在不问原因与理由的情况下,组织二百多名武装警察,打伤村民数人,不让受伤村民回家;将80余名村民非法关押;把村民身上的棉衣强行扒下来,和手机、农具堆积在一起烧毁;上学的孩子被软禁在学校里不让与家人联系;就连七十多岁的老人也未幸免……”

  为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第二天早晨,记者便火速赶到神木县城。在神木县麟州医院,记者采访到了几个在冲突中受伤的村民。李家沟村33岁的女村民雷本娥正躺在病床上输液,她的丈夫向记者展示了在冲突中被撕烂的血衣。雷本娥声音微弱地说:“大贝峁煤矿本来就是我们李家沟全体村民的集体财产。可县里有人见钱眼开,拿了黑钱,硬是把本来是我们全村老小赖以生存的煤矿给炸毁了,然后把煤矿转包给别的村的一个农民。让这个人从别的村另外开一个井口,再挖到李家沟被炸毁的煤矿里去‘偷’煤。这个农民又花钱上下打点,谁阻拦他挖煤他就让警察抓谁、拘留谁;谁想讨公道,告到县里他就打点到县里,起诉到法院他就打点到法院,都是他赢官司。我们实在是被逼得没有活路了,要不谁闲着没事找罪受呀!”记者说:“您应该相信党和政府,各级政府都是欢迎老百姓提意见、监督政府工作的。”雷本娥听后哗地流下了眼泪,说:“我并没有说政府不好。我是说有些地方干部做的不好,我一说真话,他们就变着法地把我往死里打!我家里养着两头猪、两头驴、几只羊,可他们不许我回家,不许我们上学的娃娃离开学校,不许邻居们照料我们家。我们家的猪羊可能都饿死了!”

  在另一间病室,记者见到了白发苍苍的老人杨怀仁。听说记者来了,他挣扎着要从病床上爬起来。记者连忙过去扶着他重新躺下。记者问:“现在,您感到身上哪里不舒服?”他回答:“头痛。那帮警察抓我打我的时候,我的头都快痛裂了。”记者问:“您讲的都是实话吗?”他哭着回答:“我都72岁了,一辈子都是无权无势,敢去冒犯谁呢?我们农民命苦哇!”

  记者在县委联系采访时被扣留

  记者就此事到神木县公安局了解情况。在该局政工科,当记者出示证件并要求采访杨局长时,接待记者的一位年轻警官说:“局长现在不在,到县委开会去了。”记者立即赶到县委、县政府的大门外。两位记者向门口的接待人员出示了介绍信和工作证,要求到宣传部联系采访事宜。在宣传部的办公室,一位姓王的部长看过记者的证件和介绍信后,推诿说:“这事不归我管。你们到那屋去见我们分管新闻宣传的罗部长(当时记者听到的是姓罗)。”

  记者随他来到隔壁的办公室。这位胖胖的罗部长正跟几家陕西媒体的记者交谈。他接过本刊记者递过去的介绍信、证件后,略一过目,便骄横地说:“这不是记者证,现在我扣了。你们是假记者,走吧。”于民从采访包里拿出了一期杂志,递放到了罗的办公桌上,说:“这是我们的杂志,你可以核实。”

  罗部长说:“谁知道你是哪家的?又是来诈几个小钱儿花的吧?”

  于民此时觉得可能是他发生了误会,便向他介绍说:“肖松已是有20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记者了。他现在已经培训并获得了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正等待核发正规记者证。因为杂志社人员少、任务重,加之对此事件采访的重视,社领导经过研究后决定派他前来采访。”

  肖松说:“新闻媒体作为特殊行业,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根据党中央对新闻工作的指示和新闻操作规程,新闻媒体有通过自身媒体的报道发挥监督和完善政府工作、引导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辟谣、稳定社会局面、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作用和职责。我们真心地希望贵县配合我们的采访工作。”

  这时,罗部长将两个胳膊往椅子后一摊,嘴一撇,不屑一顾地说:“你们没有记者证,马上走人!否则……”

  肖松对罗部长解释道:“中央始终强调,新闻媒体要切实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成为党的工作的好参谋、好助手;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自觉地接受媒体监督,加强执政能力,提高执政智慧。新闻媒体通过正常的、善意的舆论监督,从而启动舆论导向的社会功能,使政府工作能够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才是中央规范新闻工作者队伍、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职能的出发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的最高政治纲领,您一定也学习过吧?”

  “这不用学!” 罗部长回答。

  于民将《现代文明画报》杂志打开,指着刊物版权页内容说:“这上面有我们杂志社的电话号码,你可以打电话核实一下,我们是不是这个杂志社的!”

  罗部长听后把脸一扭,答道:“杂志社也有假的。”

  肖松说:“《现代文明画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主办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准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果您有怀疑,可到相关网址上去查询。”

  于民对罗部长说:“你可以核实一下我们的情况。”

  没想到,这位罗部长“啪”地一拍桌子,将杂志扔到了地上,然后冲出了办公室。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回来,张口便对记者说:“你们出来一下。”

  记者刚随他走到门口,便呼啦围过来十五六个全副武装、杀气腾腾的警察。

  这位罗部长究竟是谁的干部?

  记者在一群警察的挟持下走下神木县委办公大楼。被押上了停在县政府院子里的一辆带铁栏杆用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警车。

  警车轰隆一声启动了,车子后面顿时腾起了浓浓的烟尘。他们要做什么?他们究竟想把记者怎么样?记者这一去后果如何?当时的情景极其恐怖!当警车在街上绕了几个弯子后,于民瞅准机会,赶紧将包里准备好的杂志掏出来递给一位警察,套近乎地说:“这是我们刚出版的杂志,你看看。”警察接过了杂志。见气氛稍微有了好转,于民又赶紧帮他翻到了杂志内页中的《警察猝死现象的调查》一文,继续说:“肖松原来就在咱们公安系统工作,是国家公安部一家核心指导性杂志的常务副总编。这篇文章就是他写的,为全国辛勤工作的一百多万警察兄弟们寻求社会理解和提高待遇在呼吁。”

  这位警察听后,点了点头,开始翻阅杂志。于民乘机掏出了手机,与社里取得联系把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十几分钟过后,警车钻进了一个偏僻的小胡同,七转八拐,最后到达了一个派出所。警察将记者带进了值班室里。此刻,记者听到几个警察在背后议论:“这两个人是干什么的?宣传部来电话让去抓人,咱们都不知道抓的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这两个人?”这时候,于民主动地将杂志递给警察看,并自我介绍说我们是记者。

  从下午4点多钟到晚上9点多钟,记者始终被扣留在此。其中,在5点多钟时,于民独自被警察叫了出去,一去就将近一个小时。只留下肖松一人在值班室里,在五六个警察虎视眈眈之下焦急地等待着,既不知道于民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即将会发生什么事。

  一个小时以后,于民才回来。记者在一位警察的带领下在附近一家饭馆吃罢饭后,又被重新带回了派出所,继续在值班室里“软禁”着。

  晚上8点多钟,肖松又一个人被叫上楼去接受所长讯问、做笔录。讯问持续了40多分钟。完毕之后,逐页加按手印。接着,这位所长问:“你对我们把你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这件事,怎么看?”为了尽早离开,记者回答:“这是你们执行上级领导部门的指令,属于正常地履行公务。”

  于是,两位记者终于重获自由。

  (编者注:1、警察在挟持记者时未出示证件。2、警察在讯问记者时没有出示讯问通知也未告知理由,其执行公务行为违法。3、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讯问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记者可以不接受讯问。)

  但是,当记者返回北京后,却遗憾地得到了来自陕西省神木县的最新消息:李家沟村办集体企业——大贝峁煤矿仍然被私人非法占有,该村党支部70多岁的老书记杨春怀已经被当地公安部门拘留,民选村长正在遭受追捕。另外,神木县宣传部和公安局的人,这几天用手提高音喇叭不厌其烦地向群众宣讲:“两位假记者现在已经被拘留。”

  从县委宣传部的两位部长蛮不讲理地对待国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来看,我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神木县的数千名群众会抛家舍业地频繁为自己利益申诉!而神木县公安局局长和政委无理拘禁记者,当本刊社长对其进行情况介绍时,他们所表现出的冷漠、粗暴的态度,不能不让记者联想到:他们又会怎样对待本县的老百姓!

  对神木县集体资产严重流失事件的调查和最终处理情况,本刊正进行密切关注并将继续进行追踪报道。

  【编辑:傅鹏】(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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