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退休金”,请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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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23:44 红网 |
江苏公安猛药治贪,创新“廉洁从警退休金”:将物质利益分配与长久地考核民警的职业操守连在一起,让“廉洁”成为自觉行动。据测算,一个22岁“入行”的民警,在职时没受过处分,退休时可领取“廉洁从警退休金”30万元。(2005年6月10日 《南京晨报》) 这些年来,尽管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但各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不少罪犯在剖析自己的犯罪心理时,大多提到一个共同的根源:心理不平衡。也就是说,这些罪犯看到别人起楼享受,就心生妒嫉。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不起孔方兄的诱惑,从而成了金钱的俘虏,坠入了以权谋私的犯罪深渊。在制度缺陷等不能对遏制腐败行为作出有效解释的情况下,制度创新层出不穷,“高薪养廉”不绝于耳。“廉洁从警退休金”,无疑是“高薪养廉”的一个最新版本。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职业社会,每个人都需要从事一种职业来获取自己的收入。而全部职业又可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职业,这种职业绝大部分是单调乏味、繁重劳累的。比如挖煤等职业。绝大多数人之所以从事这类职业活动,仅仅是因为它们能够提供经济报酬,而不是职业活动对本身有什么乐趣。这类职业从业者的声誉的高低,基本上是由他们获得报酬的高低决定的。另一类是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职业,比如从政等职业。这种职业绝大部分是变数丛生、异议不断的,其工作过程充满刺激。而民警的职业活动,则可以归入这一类。他们的声誉不在于收入的高低,他们以管理公共事务为职志,他们的职业具有意义,这本身就是一份丰厚的报酬。当然经济收入对他们来说也是重要的,但这并不是他们从警的惟一目的。当然,国家对从警者应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物质待遇,以使他们的家室衣食无忧过上体面的生活。 民警作为执法者,本身就应做到“廉洁”,否则,就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俗话说,“甘蔗没有两头甜”,哪能既当“官”又“发财”。从这意义上说,“廉洁从警退休金”这种将物质利益分配与长久地考核民警的职业操守连在一起的制度创新,还是缓行的好。(稿源:红网)(作者:孔宪英)(编辑:羊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