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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信访工作建立听证会制和行政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3:24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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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6月11日消息:针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办理机构相互推诿工作情况,今年省两会期间,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温洋提交提案,建议在信访工作中建立听证会制度和行政问责制。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信访局的答复中获悉,这两个问题在4月形成的《广东省加强信访工作责任的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修改稿中已有规定,有望于今年出台。

办理机构出现相互推

诿现象

温洋表示,最近几年,广东省信访数量在不断增加,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然而信访工作中却有一些办理机构借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出现了相互推诿工作、让信访者信访无门的情况。并且,在有些地方干部的心中,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广义的“信访”还能够采取认真积极的态度,但对涉及个人合法权益的“信访”,就容易把它列入不受欢迎的范畴。

建立听证会制和行政问责制

温洋建议,信访者不满意信访结果,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不满意,也可以提出举行信访听证会的申请。由上一级信访机构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信访人、信访办理机构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

如果听证会举行后,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认识不一致将举行信访联席会议,统一认识,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告诉信访人。

另外,如果办理机构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信访事项、对重大信访事件不受理、应回避而不回避、对信访人打击报复,或不执行上级机关对有关信访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等,受理信访事项的机构有权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建议依法处理。

相关规定有望今年出台

近日,省信访局在答复该提案时表示,从去年6月起,信访局就针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研。今年4月,形成了《广东省加强信访工作责任的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修改稿,就引进行政问责制和听证会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目前这两个办法正在按法定程序操作,有望于今年出台。



选稿:陈忠华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夏令 曾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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