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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加荒唐酿成奇案一妇女被判强奸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03 大连日报

  新华社兰州6月10日专电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一起特殊的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白银平川区妇女刘某有期徒刑4年,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

  这起荒唐的强奸案发生在去年10月。

  2004年10月5日,在白银市平川区打工的少女张云(化名)来到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她哭着报案称,自己被强奸,并受到一妇女的百般侮辱。

  此案引起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2004年10月8日,平川警方将涉案人员刘某(女)逮捕;2004年11月23日,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王竟(化名)自首。

  据刘某交代,去年10月3日一大早,她从外面回家后,惊奇地发现家中有一个陌生女子,丈夫也在家。她气愤不已,便和陌生女子厮打起来,顺手拿了对方手机,并怀疑对方和自己的丈夫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决定和她没完。刘某在事后才知道,陌生女子是在当地打工的少女张云。由于刘某拿着对方的手机,她很快和张云取得联系,称如果张云见面说清楚留宿一事,她就还手机,张云答应在平川一家宾馆门口见面,协商解决此事。

  同年10月4日上午10时许,刘某和表弟王竟赶到约定地点,发现张云正在宾馆门口等着,于是强行让她上了一辆车,向一个僻静的地方开去。一路上,刘某对张云边打边骂。当车行至平川区黄峤乡的偏僻地段时,刘某强行让张云站在路上,脱掉鞋子和衣服,张云冻得发抖,而刘某又对张云拳打脚踢。刘某逼迫张云交代是否与自己的丈夫发生过性关系。张云哭着哀求说,她和刘某的丈夫只是普通的朋友往来,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刘某再次威逼张云坦白时,张云说自己现在还是处女。之后,刘某并未罢休,她提出让表弟王竟与张云发生一次性关系,以此“鉴定”张云是否是处女。随后,他们将张云拉至一家私人旅社,王竟便对张云实施了强奸。

  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离奇”的强奸案时认为,刘某为报复、泄愤,以暴力胁迫方法侮辱妇女,并且教唆、帮助未成年人实施奸淫妇女,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法院作出裁定,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4年,又以侮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由于犯罪时未满18岁,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竟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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