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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干部离任须算清经济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孙建军林峰)领导干部离任时,必须将各种“经济账”一笔一笔算清楚,与接任领导面对面交接,填写离任移交书;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予办理行政工资等手续。象山县新出台的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日前已开始实施。

  该制度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职事项前,必须书面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领导干部办理离任与接任交接手续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派人监证。移交时必须填写《象山县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移交书》,经离任领导、接任领导和监证人员签字,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备案。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主要内容包括:任期内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等事项的合同、协议及其变更的书面材料,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书面材料,债权债务情况,个人保管和使用的公物等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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