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停批“校中校”禁办快慢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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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08:29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今后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停止高中教育段和义务教育段国办学校领办民校的审批,义务教育段国办学校不设重点校,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以全面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为坚决纠正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色)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我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色)班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办中小学一律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内的民办班”,国办学校领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独立法人,独立师资,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等规定。已经批办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四独立”要求进行全面地检查,限期根治违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今后要严把办学审批关、招生广告审批关、收费审批关,师资力量不够的民办学校,要充分利用今年暑假等时间面向社会招聘,尽快解决国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交叉任教的现象。我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高中招收“择校生”,应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学校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或建校费等。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班不准利用假期或公休日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硬性要求学生参加各种活动。 |